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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网上争议解决中心名称启用

    经批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于2005年7月5日起同时启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争议解决中心”名称。
    2000年12月,贸仲委设立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接受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授权,作为其指定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以网上争议解决的方式,负责解决.CN/中文域名争议。2002年2月,贸仲委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联合成立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其北京秘书处设于贸仲委。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同时履行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北京秘书处的职能,负责解决通用顶级域名争议。
    域名争议解决中心自成立以来,截止2005年5月底,已受理各类域名案件近300件,裁决的公正性得到了中外当事人的一致肯定,在国内外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在此基础上,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的业务范围也不断扩大。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02年8月再次授权贸仲委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作为通用网址争议解决机构,以网上争议解决的方式,负责解决通用网址争议,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短信网址联合信息中心也于2005年3月2日授权贸仲委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作为短信网址争议解决机构,以网上争议解决的方式,负责解决短信网址争议。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利用其积累的丰富的网上争议解决的经验,正在与相关机构协商,以进一步开展电子商务网上调解和网上仲裁等网上争议解决工作。
    鉴于此,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在保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的基础上,自2005年7月5日起同时对外使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争议解决中心”名称,以全面含盖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目前业务,并为进一步开展电子商务网上调解和网上仲裁等其他网上争议解决业务打下基础,为广大当事人提供快捷高效的网上争议解决服务。